合同律师官方微信 陈志合同律师官方微博
合同律师网LOGO
合同律师
合同律师
合同律师咨询电话15800323008 13166335825(即微信)
合同律师邮件 582557938@qq.com
合同律师网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律师成功案例 智坚律所 智小小太极 联系合同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营合作合伙
 
  
 
合营合作合伙
· 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约定了成立项目公司运作,并约定了利益分配,后项目公司建筑面积增加。合作方主张分配多增加的房屋面积,并非以股东身份对项目利润分配的主张,而是依据合作合同关系对面积发生变更而提出的请求。新增加的面积是合作项目的产物,理应归合作各方共同所有。(公报、房地产合作开发)
人气:3572
· 合作开放房地产过程中,一方单方增加面积不构成违约;合作开放房地产过程中,一方单方增加面积,另一方可以获得增加面积的一部分。(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人气:3163
· 从解除合同说明书的形式上看是原告在行使单方解除权,但实质上是原被告双方协议解除《餐饮联营合同》。《餐饮联营合同》的解除系被告与案外人之间产生矛盾所致。原告退出经营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被告应当退还原告向押金。(联营合同、合同解除、公平原则)
人气:3601
· 联营协议未明确约定被告系使用权投资,但约定有厂房的折旧,若系使用权投资则无需约定厂房折旧。以房屋等资产出资入股的,在没有特别除外情形的约定下,应视为所有权的出资。(联营合同、合同的解释)
人气:3774
· 被告没有明确拒绝履行义务,只是让原告等一等,没有违反双方协议的约定,原告没有表示异议,原告低价卖油不能作为被告违约的证据,双方是在合意的基础上对履行方式进行了变通。原一、二审主张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差价为7724020元。再审中主张赔偿储油保管费损失720万元。(联营合同、违约不成立、再审)
人气:3771
· 合伙型联营中,联营各方可以委托联营一方执行管理合伙联营事务,当执行管理方存在怠于执行合伙联营事务并经联营他方催促仍不作为的情况时,联营他方有权撤销其执行管理权并代为行使。原告提出被告怠于履行合伙联营活动的执行管理职责的诉求,应承担举证责任。(联营合同、举证责任、改判)
人气:3797
· 合作协议对双方出资的时间及先后顺序没有进行约定,应当同时履行出资义务。被告认可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2000万元研发费,应承担违约责任。合作协议的总标的为3.2亿元,约定的违约金为5000万元,是合同总标的的15.6%,被告迟延支付数额为2000万元,故应支付违约金312万元。(联营合同、约定违约金)
人气:3034
· 联营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不低于1500万元工程量,原告支付被告提成150万元,约定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金150万元。履行中被告违约,原告有权主张该150万元约定违约金。(联营合同、约定违约金)
人气:2776
· 联营合同有效期内,被告单方停止经营活动,致使双方签订的联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单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进行的装修已经被被告拆除,不具备评估鉴定的条件,对原告给予装修公司的款项应认定为损失。(联营合同、违约责任)
人气:3510
· 被告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致使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原告可以要求解除《合作协议》。(联营合同、解除)
人气:3796
· 约定联营20年,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化终止协议,双方不承担经济责任。被告出资形式是提供经营场地,丧失经营场地的原因是被告上级单位出让了土地的使用权。应认定联营期限未满,被告已不能继续提供经营场地,联营协议解除是被告违约导致。(联营合同、违约的成立)
人气:5797
· 双方共同出资联营组建新的经济实体,属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重大的决策,非经公司特别授权,个人无权代表公司缔约。原告认为个人的签约行为是代表被告构成表见代理,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法院应该予以驳回。(联营合同、表见代理不成立、诉讼程序)
人气:3012
· 根据《经营合同》约定,被告未按约定足额支付相关费用时,原告应先行书面通知被告更正,而被告没有更正,原告才有权书面通知被告单方解除合同。原告应对通知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权解除合同。(联营合同、解除合同不成立)
人气:3000
· 合作协议三方当事人均有违约,均同意解除,合同解除。被告虽有违约,但原告亦有违约,产品销售不能排除市场和管理因素的影响,故无法认定原告投入款损失与被告的违约行为之间具有必然因果关系。(联营合同、双方过错)
人气:3200
· 原被告在合作办学过程中产生分歧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作办学而造成原告赔偿第三人损失二十八万元部分,应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被告承担。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应诉,应视为放弃民事诉讼权利。(联营合同、合同解除)
人气:3279
· 原被告签订联营合同后又解除联营协议,双方可根据约定的方式或按照法定的程序对联营企业进行清理清算,以实现解除联营合同的法律后果。未清算直接起诉要求返还财产无法律依据。(联营合同、诉讼请求被驳回)
人气:3870
· 被告明知所经营的印章刻制业务是行政机关特许经营的业务,仍然与原告约定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被告不按联营协议履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第三人与公司有着共同的利益,应共同承担赔偿期待利益损失的责任。(联营合同、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连带责任)
人气:2689
· 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条件,其在未取得法人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事后亦未得到法人的追认,联营合同为无效合同。法律明确禁止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双方之间的借贷行为应为无效行为,应返还借款本金755 423.8元,支付利息不予支持。(联营合同、合同无效)
人气:2898
·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任何合伙人不得先于其他合伙人请求分割合伙财产,即使是与自己出资额或应得财产相当的那部分财产也不得提前分割。任何合伙人,即使是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也无权处分合伙财产。(合伙合同)
人气:2568
·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任何合伙人不得先于其他合伙人请求分割合伙财产,即使是与自己出资额或应得财产相当的那部分财产也不得提前分割。任何合伙人,即使是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也无权处分合伙财产。(合伙合同)
人气:2859
· 签订的投资中国雕花窗户的协议后,以协议违反我国文物保护法和外汇管理法的规定,应属无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担保书是对一方出资的保底规定,违反了投资协议需要共担风险的约定,应属无效。(无效不成立、合作合伙合同)
人气:2636
· 垫付票款转逾期贷款的法律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及连带担保的法律关系应该分开各自处理,不构成债务转让
人气:2470
· 非典和政府征用的不可预知性,属于不可抗力,故要求解除合同应该予以支持
人气:2434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页 共有23条信息 转到: 


上海市律师协会 上海合同法律咨询中心 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诉讼法律网 天涯社区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上海高级法院 上海第一中级法院 上海第二中级法院
北京法院网 浙江法院网 安徽高级法院网 江苏法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工商管理局 上海检察院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法律信息网 被强制执行人查询
爱建网 金融界 丁丁地图 赶集网 搜狐
雅虎 新浪 百度 谷歌 上海智坚律师事务所

上海申诉网 陈志合同律师博客

版权所有: 上海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2010-2021 www.htf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沪ICP备09069354号
合同法律师;合同律师;上海合同法律师;上海合同律师
技术支持:爱建网